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審核_2025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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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審核(熟悉)
應納稅額=實際占用土地面積(平方米)×單位稅額
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。
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:
(1)以測定面積為計稅依據,適用于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納稅人。
(2)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,適用于尚未組織測量土地面積,但持有政府部門核發(fā)的土地使用證書的納稅人。
(3)以納稅人據實申報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,待核發(fā)土地使用證后再作調整,適用于尚未核發(fā)土地使用證書的納稅人。
所屬章節(jié):第四章 其他稅種納稅審核和納稅申報
注: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5年《涉稅服務實務》輕一·基礎細講班授課講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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